齐叔
添加时间:一是提醒义务。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应当定期跟踪主要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及时提醒相关股东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时,除核查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融资活动外,还应当关注主要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确保不出现重大信息披露遗漏。二是核实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收到主要股东持股变动信息后,应当及时核对,并对照《收购办法》及本指引的相关要求,核实投资者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所披露的持股变动信息不存在重大误导。
王先生一直关心检测结果,起初自如称会在5个工作日答复,后来称在十一前会有结果,但王先生一直没有得到检测结果。9月30日,王先生给检测公司打电话,被告知所在房间的检测结果早就出来了;于是王先生又跟自如联系索要检测报告,自如却说还没有结果;几天后当王先生再跟检测公司联系时,检测公司改变了口吻,说不知道什么情况。
记者曾询问华融广东分公司此事,工作人员表示需请示,之后再无回复。2016年7月27日,中国华融浙江省分公司与红塔资产签订《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中国华融将委托财产交付资产管理人红塔资产进行投资管理。2016年8月,红塔资产与中恒汇志等签订《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约定以“云中资管计划”委托资金7.9亿元受让中恒汇志持有的*ST中安5910万股收益权,中恒汇志等到期回购,并按7%/年的标准支付利息。
“以前一些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不佳,但是可以通过资本运作维持生存甚至活得很好,但是2016年以来,对无论是定增还是减持等都做了比较多的限制,鼓励经济脱虚向实,一些游走于灰色地带进行资本运作的上市公司就玩不下去了。”一家券商的资管人士表示,年报被“非标”只是这类公司风险暴露的一种开端,一些公司后续可能有更多的问题显现。
问题四:收购及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是上市公司的潜在收购人、第一大股东和其他主要股东,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在相关信息披露中,需要承担哪些义务?关注哪些问题?答:就收购及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而言,上市公司并非直接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但主要股东的持股变动,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业务调整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发生收购时,甚至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在此过程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应当本着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客观公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具体而言,需要履行好如下4方面义务。
去年9月,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在韩朝首脑会谈上承诺将在相关国家专家的见证下,永久废弃东仓里的导弹发射台和助推器试验场。在上月底河内的美朝首脑会谈首日,他也再次承诺不实施核与导弹试验。但来自韩国方面的消息人士也表示,河内会谈之后,美国对于朝鲜心心念念的要求之一——解除对朝制裁一事,态度更加强硬了。《中央日报》3月8日曾报道,消息人士称,在第二次朝美会谈破裂之后,美国政界与国务院方面似乎对放宽对朝制裁一事表现得更加拒绝。某位在3月5日至6日(当地时间)见过多位议员、议会相关人员及国务院和白宫负责人的消息人士在3月7日表示,“不光是国务院方面,现在连美国议会也加入了强硬制裁朝鲜的行列。”该消息人士还透露道,“如果朝鲜不接受美国总统特朗普提出的无核化大交易方案的话将很难再有第三次朝美首脑会谈”。